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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我所办理的一个“国家利益豁免”的移民申请在十六天内得到移民局批准。批准书扫描件贴在我们的网站http://www.xielaw.com. 我曾撰文谈到“国家利益豁免是申请移民的一个重要途径”和 “博士后研究人员如何创造条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由於美国经济仍处於恢复阶段,失业人数还在增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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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EB-1杰出人才这一个类別,前次文章我谈了「奖项」的要求,接下來我想谈「专业協会组织的会员证明」这一个要求。 從AAO裁決认为,只有该专业協会组织会员资格要求必须是”在该专业领域享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可能被认定是符合了这一个要件。AAO清楚说明如果会员资格條件限制只是基於地域、学历、经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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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网络技术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这便文章不谈网络如何便利用户。 这便文章只是提醒新移民(包括学生)网络上有无数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陷阱”。 请看几实例: 一。 A君有时间在网上聊天室同他人聊天。 谈话内容少不了色情淫秽内容。 几个星期之后,A君被逮捕。 原来,一直跟他聊天的另一方是联邦调查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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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科學、藝術、學術、商務或體育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可以「傑出人才」這一個類別來申請EB-1第一优先,永久居留美国。申請人在提出申请時,必须证明专业能力确实是领域中的顶尖人物,享有国家級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並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者不需要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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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F-1签证来美国正规学校读书的学生如果毕业后申请OPT实习工作许可,可以实习工作12个月。 F-1 学生在上课一学年之后到学业结束都可以申请OPT ,但必须在每个学年结束之后,在申请上指定的日期开始实习。 F-1 学生申请可以在学年结束之前的90天至学业结束之间提出申请OPT。 毕业后的60天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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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在海外同外国人结婚后可以为其海外的配偶提出移民申请,但移民局和国务院处理这种移民申请的时间很长。海外的配偶必须在海外等待好几年才能移民来美国。为了解决美国公民与其配偶“两地分居”等待问题,美国国会于2000年通过有关K-3签证的法律,允许美国公民的海外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其移民申请未被批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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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R.Yates,移民局(USCIS)的执行助理长官,在4月23日发布了有关于重新审核(Readjudications)的备忘录。其目的是引导USCIS的审核人员在处理延期(Extension)申请时,一般情况下不要否决之前已被批准的申请或对申请提出材料补充的要求,尤其对于那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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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移民局公布新的备忘录,也就是若移民官认为该申请明显不合乎条件,可以不发出RFE而直接拒绝该申请。因此我们已经看到不少I-140的拒绝,以至于申请人马上变成非法居留,从而持有的EAD及AP马上失效。如果申请人不在30天内上诉,申请人必须马上离境。 可能大家最关心的是,在上诉期间申请人的EAD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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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說明過移民局加州處理中心(CSC)將尝试”真正”同時审理同步递交的I-140及I-485申请案(非属国家利益豁免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申请案) 。如果相关的安简可以及時完成的話,I-140与I-485的审核会在递件后的90天內作出裁決。这个消息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反应,有些之前已提出同步申请而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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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以杰出教授或研究工作者的职位条件提出EB-1申请,注意其职位必须是一个永久性的职位,一个属固定职位(tenure/tenure-tracked),和没有雇用期限的职位,而且这几点在Offer Letter中要明确表明。因为移民局(USCIS) 将会否决非永久性职位的申请。 In fil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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