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上诉机构终裁判定中美轮胎关税纠纷案中方败诉(图)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5号在日内瓦发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当天发表声明,对这一裁决结果表示遗憾,认为美国这一举措扭曲国际贸易,意在转嫁国内政治压力。详细情况本网来连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资讯广播驻瑞士记者段秀杰:

主持人:首先来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件的来龙去脉吧。

记者:好的。中国轮胎特保案被视作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2009年初,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中国在此前几年对美国市场进行轮胎倾销,造成美国相关产业倒闭和工人失业,当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建议,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9月,该提案获美国总统奥巴马批准。最终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对于美国不顾中方反对,执意采取单方面特保措施的做法,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上诉。2010年12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公布了专家组报告,认为美国做法与世贸规则没有冲突。对于这一结论,中方表示不满,并于今年6月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要求对专家组报告进行审议。9月5日,上诉机构公布了一份123页的裁决报告,核心内容依然是支持了专家组的结论,认为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的特别保护措施符合世贸规则,认为中国轮胎确实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主持人:好的。那么为什么中国轮胎特保案会引发了外界的关注?中国输美轮胎是否真的对美国工人的就业造成了威胁?

记者:案值达17亿美元的中国轮胎特保案从爆发之初就广受关注,不仅因为它是奥巴马当政后对中国发起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更在于它的诸多不寻常而生产的争议。首先,发起诉讼的是工会性质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而并不是中国轮胎的竞争者——美国轮胎企业。相反,美国的许多轮胎企业,尤其是一些轮胎中小批发商反对这一诉讼。代表美国轮胎产业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各个部门利益的美国轮胎产业协会给奥巴马的公开信力陈轮胎特保案将对美国带来四大不利后果:第一,不会保护美国制造业的就业岗位;第二,将造成轮胎价格抬高,美国消费者面临更少的选择;第三,将导致美国轮胎市场混乱;第四,由于无法购买到可承受价格轮胎,美国消费者可能推迟必要地更换轮胎行为,这会对美国道路安全带来潜在危险。

应该说,美国轮胎企业的从业人员很清楚:中国轮胎是弥补美国市场低端轮胎的空白,并没有直接给轮胎业产生冲击。

那么,在业界的反对声中,美国仍然坚持制裁中国输美轮胎,其目的就显得别有意味了。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5号发表的声明明确指出,美国这种扭曲国际贸易做法的目的意在转嫁国内的政治压力。声明列举数据指出,在美国制裁中国输美轮胎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国出口美国的轮胎减少了,但美国进口轮胎的总量不减反升。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比2009年下降了23.6%,2011年上半年又进一步下降6%。然而,2010年美国进口的轮胎总数比2009年增加了20.2%,2011年上半年又增9%。这些数据足以说明,以往的中国输美轮胎并没有威胁美国相关企业,但美国的特保措施却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的声明要求美国立即改正这种做法,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商务部:中方对中美轮胎纠纷裁决结果表示遗憾

2011年9月5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就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世贸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维持了美轮胎特保措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

这位负责人说,中方对此表示非常遗憾。他指出,美国2009年对华实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未获得其国内产业支持,不仅损害了中方的正当贸易利益,也未能减少轮胎进口量。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增长20.2%,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攀升9%。美特保措施导致了扭曲贸易的后果。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方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新闻背景:中美轮胎特保案大事记

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维持美轮胎特保措施。商务部9月6日发表声明,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遗憾,称将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美轮胎特保案大事记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就美国对中国轮胎产品发起特保调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2009年4月30日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09年6月29日,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最终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中国政府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在一项声明中说,中方当日正式就美相关措施提出世贸组织争端机制框架内的磋商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WTO)2010年12月13日宣布,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采取的过渡性特保措施并未违反该组织规则。

2010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表示对这一仲裁结果表示遗憾,并指出,中方对专家组仲裁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表关注,将仔细研究专家组报告,并适时提起申诉,以维护中方产业的合法权益。

2011年5月24日,世界贸易组织发表的一份公报显示,中国已经通知WTO仲裁机构,决定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当天发表声明,对这一裁决结果表示遗憾,认为美国这一举措扭曲国际贸易,意在转嫁国内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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