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北京报道 / 对于艾未未是否涉嫌重婚,此间法学专家与婚姻法律师接受记者查询时均明确表示,艾未未这种情况涉嫌重婚罪。他们指出,根据中国法律,一方已经结婚,又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构成重婚罪。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在向记者从法理上厘清不同法律规定的情形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艾未未的情况可以重婚罪论处。而中国的法律规定,重婚罪将处以2年以下或拘役的刑罚。

研究婚姻法律问题的姚姓律师解释,根据中国法律,一方在美国结婚,目前是中国籍,对于这种情形,在中国承认他是已婚状态,这点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再与其它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专家指出,重婚罪的要义在于认定「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中国已取消「事实婚姻」名义,但这种事实确实存在,比如「夫妻名义」指认明确,「共同生养孩子」能够指认明确,比如有出生登记,或DNA鉴定亦不是难事,可以讲是涉嫌重婚罪,是可以追究。

律师并指出,如果双方登记,那明确就是重婚罪,但「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事实明确,即使未经登记,事实也已构成重婚罪。

刑法对事实婚姻可处「重婚罪」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向香港文汇报指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事实婚姻在婚姻法上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刑法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论处。可见,婚姻法上对事实婚姻不予承认,不代表在刑法上对事实婚姻不能以重婚罪论处。

吴法天认为,在上述案件中,还需厘清重婚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覆》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才受刑法惩罚。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重婚罪通常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非受害人不能告诉才会公诉,所以实践中案件并不多。

香港商台14日报道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向传媒表示,弟弟艾未未与路青在美国登记结婚,但这段婚姻不获中国法律承认。又说艾未未同另一个女子育有一名两岁孩子,并非秘密,全家人甚至周围的人都知道。因此高阁认为,事件中男女双方都是单身。她并说如果要告艾未未重婚,应该由路青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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