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3, 2009 | In: 范毅禹律师

范律师专栏: EB-5投资移民的困难

我可以说几乎每个星期我们都会碰到有人来问EB-5的投资移民,但是真正可以做的几乎没有。原因不外于就是申请人无法证明资金来源。再来就是对于投资的期待不同。几乎很多人都问投资了后何时可以还本。就法律而言,申请人的投资必须是有风险性(at risk), 因此,何时还本在于自己投资项目的正确为何。

对于资金的来源法律上要求的很彻底,因为美国怕有洗钱的行为。很多人是一伙朋友集资,或是父母出钱来做投资移民,但是父母或朋友虽然钱真的有,但是都无法证明收入来源,因为国内的税法不健全,有钱人交的税与事实不符。在国内所谓有办法有权势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守法。所以若是想以EB-5来申请绿卡,申请人最好要先想清楚这笔钱是否能提出来源,也就是说要提出个人交税的资料。如果这笔钱是经由借贷来的,申请人除了要提出借人的交税资料外,还要提出自己因借贷而提出抵押财产。如果钱是由父母来的,也需要有父母交税的资料。就从这个要求来说绝大多数的人都无法申请EB-5。

如果资金来源没有问题,除非自己有投资的计划,国内来的投资者对于投资的报酬率也有非常不同的看法。简单的来,国内的投资报酬率比在国外好多了,因此大家一看到这方面的资料也就没有太多的兴趣了。另外最近因为美国经济的情势并非太好,因此国内很多人以为美国有很多投资的机会,或是便宜可捡。因此有些人合伙要做一些投资。有人甚至于说有州或联邦政府支持这些投资项目。事实上这些并不能完全相信。如果真有好的投资项目,美国并不缺乏资金。再者如果真的有投资的实力,老实说申请人并不需要从EB-5来申请。因为还是有其它的途径可以解决绿卡的问题。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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