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4, 2009 | In: 范毅禹律师

范律师专栏: L-1 申请的一般问题

最近几年世界经济的改变,国内到美国开公司或参与并购的数量愈来愈多。L-1申请的数量大幅的增加。但是有鉴于几年前有不少的人借着L-1的方式到美国来,但并未真正的从事于L-1有关的业务,因此移民局,尤其是加州的移民中心,对于中国来的L-1申请变得特别的严格。有些时候几近于不合理,对于很多的L-1申请都抱着怀疑的态度。且祸及于一些真正有规模有实力的大公司。有时我们不得不建议公司放弃L-1改由申请H-1B.

基本上移民局所在乎的L-1条件为下列:

1.公司的大小;

2.公司的财政状况;

3.公司的规模结构;

4.公司是否与美国有商务的往来;

5.美国公司的的结构;

6.美国公司的财政状况;

7.美国公司的持有权状况;

8.美国公司的员工人数;

9.美国公司的设施是否完备;

10.申请人的职位与工作内容是否为经理级

往往移民局设法挑剔你时,就会在申请人的职位与工作内容大作文章。而且明明工作的内容完完全全是按着移民局自己的样本抄下来,移民局会跟你说这种工作内容不是经理级的职位。对于文件的准备往往让我们大伤脑筋,因为国内与美国的商业规则不同,而且平时也不会有英文的文件,即便翻译了之后不是东少一点就是西缺一块,所以在准备L-1的申请时,一定要注意在开始就要有很周详的计划。文件的准备与规则一定要和律师商讨好。有时要求律师提供适合的样本。同时若是在国内的文件,最好也要找有经验的翻译公司来处理。

最后提到大家都共同关心的问题,就是到美国的资金该有多少。这是比较难回答的。一般而言要按公司自己本身的状况而定。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而且真有意在美国发展,资金的问题应按着公司自己的发展而有所调整。所以都不该有大问题。难的是有些人只是想借着L-1的方式解决自己身份的问题,那就比较麻烦了。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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