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5, 2009 | In: 范毅禹律师

范律师专栏: L-1申请一般非移民的问题

对于到美国开公司申请L-1签证的人,除了与移民有关的法律问题以外。很重要的是非移民有关的问题。例如在哪里成立公司。各州有什么差别,好坏在哪里,税制是什么?各个州又有什么不同,是否有些特殊的条例可以引用。办公室的地点有没有什么限制,大小的问题,是否将来可以扩大,若是运作不好,是否可以缩小,如此会不会有任何法律的责任。如果在当地聘用员工,这些员工的福利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有纠纷该如何处理。公司在运作时合约上若是出了问题,该如何处理。如果合约是在中国签的,是否属于中国法律管辖,如果是在美国签的,合约上是否有注明何州的法律管辖。 如果公司要结束, 有没有一些要求。

一般而言,在美国开公司,法律上的问题可大可小,因此前期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这些问题都要思考过。中国的公司法与美国的有一个最基本的不同,在美国公司是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并没有资本额的问题。公司可以进行任何合法的商业或非商业行为,不需要政府事前的许可。就我们的经验,在美国与公司法有关的事务比国内简单很多,但是在美国法律的规定一旦从成立,大家都会按步执行。在国内还是存在于“谁有办法”的思维。所以国内的人总是期待我们维持也想点办法。其实这是大可不必。

在美国成立公司,我认为最重要的是:1.要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方向;2. 找到一位有经验,耐心与负责的会计师;3.在当地的州找到一位有经验与公司法的律师。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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