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 2006 | In: 精诚律师

谈谈Grace Period期间申请H1B

近我们收到很多关于学生毕业后的宽限期(Grace Period)转化学生身份以及Grace Period是否可以申请H1B等问题。通常来讲,F-1学生在完成学业后有60天的Grace Period。对于在OPT期间的F-1学生而言,这段Grace Period始于OPT结束后。在这段时间内,学生可以在美国境内合法地旅行或者处理个人事务。中断学业且未能维持F-1状态的学生不享有宽限期待遇。J-1学生或者国际交换学者的宽限期为30天。

Grace Period为多长?

F-1学生的宽限期为60天。J-1学生的宽限期为30天。因为宽限期是以天而不是以月来计量的,所以正确计算天数非常重要。有些月份的天数超过30天,所以宽限期并不总是两个月,同样30天的宽限期也并不总是一个月。

Grace Period可以工作吗?

OPT允许学生在美国工作一年。在OPT结束后有一段60天的宽限期。工作许可随着OPT的结束而终止。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在美居住,旅行,处理个人事务,或者等待身份的调整。宽限期待遇并不给予F1学生工作许可。而且,在OPT期间递交了H1B, 并且在等待H1B名额的F1学生,不能因此而延长工作许可。同样,享有30天宽限期的J-1学生可以在美停留,但不能工作。

是否可以在Grace Period申请H1B?

在宽限期内申请H1B是有可能的,但是具有风险。因为一些USCIS移民官认为在Grace Period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是不妥当的。宽限期的目的是让学生有时间处理在美的个人事务。如果宽限期在2006年10月1日(新的财政年度开始)或之后结束,学生应该有机会在美境内调整F-1/OPT为H1B身份。

所以,在Grace Period申请H1B,根据Grace Period结束的时间,有可能会有两个结果:1. 转换H1B身份顺利获得批准,受益人不需要出境(beneficiary)。2. H1B申请获得批准,但要求受益人在境外,一般是在国籍所在国的美国领馆/使馆申请H1B签证。

4月份我们律师事务所为一些在Grace Period,甚至Grace Period已经结束的F1学生递交了H1B申请,使用Premium Processing申请顺利获得批准,但是需要受益人出境签证。其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C女士Grace Period于2 月10结束。在Grace Period面谈了几家公司,但是仍然没有拿到一个正式的Offer。在Grace Period即将结束之前,我们为她递交了转换为B2旅游身份的申请,要求B2的时间为3个月,即5月10日。我们知道,学生身份转化为B2批准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审批时间较长。但是在B2等待期,C女士仍然可以合法留在美国。我们的目的是为C女士赢得时间,以便找到愿意为其申请H1B的雇主。C女士通过为一家公司做Volunteer, 获得该公司的认可。该公司同意为其申请H1B,但是所愿意支付的工资低于prevailing wage。经过与雇主的协商,我们在C女士B2等待期递交了H1B, 并表示C女士打算在北京申请H1B签证。通过Premium Processing,H1B顺利获得批准。此时,B2申请仍然没有结果。C女士于5月10日前离开了美国,但是没有在美国预期滞留的记录。

根据USCIS的规定,转换/延期身份的申请如果被否决,申请人的非法滞留期从案件被否决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以前身份过期之日算起。以C女士为例,如果其B2申请于6月1日被否决,其预期滞留将6月1日,而不是2 月10开始计算。此时C女士已离开美国。所以,F1学生应当充分利用Grace Period的宝贵时间,以及移民法的有关规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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