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5, 2010 | In: 戚博雄律师

博雄事务所:H-1B是否有Grace Period?

众所周知,H-1B工作签证是大部分读者在学校毕业后申请的一种合法留美签证。这类签证给持有人在美合法工作的权利,因此是广大读者非常关心的移民热点。我们事务所有不少H-1B客户经常会来电咨询:H-1B在转换工作中是否有宽限期,这样他们不用离开美国就可以顺利的转换到下一份新工作。以下是我们对此常见问题的解释:

H-1B一般是没有宽限期(Grace Period),这一原则,也叫“H-1B zero tolerance”, 而不是大家普遍所认为的“10天宽限期”。 根据该原则,在H-1B的有效期内,辞职或者被解雇会使得H-1B员工立即失去合法身份。这与美国的工作常情有相违背的地方。在美国,通常员工在辞职的时候,作为courtesy 都会给公司一个 2周的leave notice。然而,在此原则下,很多H-1B员工在换工作做H-1B transfer的时候将处于一个比较为难的境地。如果一位H-1B员工在还没有file新的H-1B transfer petition 的时候,向现在的雇主提出辞呈并递交了2周的courtesy notice, 或者被解雇,而现在的雇主会马上通知移民局要revoke 这个H-1B, 那么在移民局收到这个revocation notice 的时候,这位H-1B员工就马上失去了自己的合法身份。 即使他之后的H-1B transfer被批准了,他也需要去境外签证,才能到新的公司上班。当然,有些雇主会理解H-1B员工的处境,愿意配合H-1B员工顺利转换至下一份工作。

所以我们建议H-1B持有者在转换工作或者被解雇的时候,马上咨询自己的移民律师有关保持合法身份的问题。

***博雄联合律师事务所擅长办理各类移民法律事务,尤其是高科技职业移民,如杰出人才绿卡(EB-1A)、优秀教授/研究人员绿卡(EB-1B),跨国公司经理绿卡(EB-1C),国家利益豁免绿卡(NIW)、劳工纸申请(PERM)、专业人员工作签证(H-1B),杰出人才工作签证(O-1),投资移民(EB-5)。我们律所已经开始受理FY2011年的新H-1B案件,有意者请将简历、公司状况、工作职位发至我们的email: [email protected], 我们提供免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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