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7, 2010 | In: A.孙律师

EB2排期前进 TSC移民官亲电联系,客户EB1A/NIW双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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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排期前进:TSC移民官亲电联系,客户EB1A/NIW双获批准

美国国务院公布2010年8月排期进度。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二优先排期前进至2006年3月1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绿卡申请人认识到,美国绿卡申请之路虽然漫长,但仍有希望。

大多数中国大陆绿卡申请人是通过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方式申请绿卡的。而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绿卡申请包括三种不同的小分类。一类是申请人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有10年工作经验,并可以证明其研究或工作成果对国家利益有重要贡献。这类申请人可以通过EB2NIW [国家利益豁免]为自己提出绿卡申请, 不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二类是申请人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在本领域里找到永久性工作职位,由美国雇主通过劳工审查程序申请绿卡。三类是申请人证明 “Exceptional Ability,” 在本领域里找到永久性工作职位,由美国雇主通过劳工审查程序申请绿卡

比较三种小分类,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第一小分类 EB2 NIW具有明显的优势,因为它不需要依附于某一特定美国雇主,给与绿卡申请人转换雇主的自由空间,只要新雇主的工作性质是在绿卡申请人的本专业领域,并为国家利益服务。

这一优势对中国大陆绿卡申请人尤为重要。因为在数年等待排期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包括美国雇主,可以保证该绿卡申请人在同一职位并同一公司或者学校工作。而EB2 第二和第三小分类在等待排期期间如果转换雇主,则绿卡申请则废止, 不再有效。

已经到高科技公司工作的研发人员和工程师是否必须按照雇主的要求通过EB2 第二或者第三小分类申请绿卡呢?并非如此。这些高科技人士仍然有自己的选择权利。关键在于申请人是否有能力作出优势选择。

2010 年7月8日, 我们一位在世界顶级高科技公司工作的客户欣喜收到移民局批准EB1A 的通知。该客户的EB2NIW早在2009年10月27日获得批准。该客户是一位对绿卡申请决策很有见地的高科技人才。他在世界领先的计算机公司作研发工程师。他可以依靠公司申请绿卡,也可以不依靠公司,通过自我申请绿卡的方式解决在美国的身份问题。该客户在决策时认为,依靠公司申请绿卡的风险在于如果在绿卡申请期间离开公司,则申请作废。而高科技公司在近年来的经济衰弱形势下,工作职位是不稳定的。因此,他毅然选择不依靠公司,而通过自我申请绿卡的方式解决身份问题。

为扩大成功机会,他接受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建议,以EB1A 和EB2NIW 两种方式申请绿卡。他的决策观点是,如果他在绿卡申请过程中转换雇主,两种申请都可以继续有效。而且即使EB1A没有得到批准,他不仅可以在等待排期的数年中在本领域里转换雇主,而且还可以回中国工作一段时间,等排期到后,再回美国继续本领域的研发工作,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

我们律师事务所在帮助该客户作出优势决策选择时,提供了系统细致的经济大形势和绿卡申请具体步骤的法律咨询。

虽然客户决定同时申请EB1A和EB2NIW,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一贯方针是,千方百计,不遗余力,为客户EB1A 成功提供最勤勉的法律服务。

为提高客户EB1A成功的几率,我们先递交他的EB2NIW申请。仅仅1个多月,我们便收到了移民局批准通知。

随即,孙律师认真研究了该客户的申请文件后,对该申请的证据作了全面细致的构架和论证,并运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权威性案例作为支持,准备了证据系统完善,论证清晰有力的EB1A 申请。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经验是,EB1A 申请决不能简单的复印和递交一套与EB2NIW相似的文件。

由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EB1A申请准备非常认真,审理该申请的移民官便更加认真负责。由于该绿卡申请人在美国有一段时间因事故卧病,不能正常工作,因此移民官在审理EB1A时,需要申请人补充文件。通常,补充文件的要求是移民官签发RFE。这样,会使申请的审理时间拖长。

Texas Service Center 审理移民官亲自打电话到我们律师事务所通知我们所需要的补充文件,以避免拖延审理时间。我们立即与客户联系,及时在当日递交了补充文件。该移民官收到补充文件后,立刻在2周之内批准了该EB1A申请。 

我们向读者提供首次免费评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将个人履历包括获奖情况,引用文次, 有无媒体报道等Email 到: [email protected]. Or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Green Card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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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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