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美国《移民法 》 规定入籍申请人必须“(1) … 在绿卡批准后,申请入籍之前,连续在美国居住至少五年,并且在这五年中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处于美国境内;以及(2) … 从申请入籍到获得批准的这段时间内连续居住在美国。”[1]

这就是常常提到的“5 年规则”。当然也有例外,比如《移民法》 中的一些条款允许某些合法永久居民 (LPRs)减少或获豁免该五年等待期。比如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军队成员或一些美国员工[2]

连续居住期的中断

依照8 U.S.C.§ 1427(INA § 316)的规定,导致连续居住期中断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A. 出境超过 6 个月但少于 1 年

“在入籍要求的在提交入籍申请前或提交入籍申请后复议前的连续居住期限内”离开美国境内超过6个月但少于1年的,将会被移民局推定为居住期连续性的中断。然而,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在此期间没有实际放弃居住美国”,这种推定则可以被推翻。[3]

推翻此推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申请人没有终止他在美国的工作;

2.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仍然在美国境内;

3. 申请人保留他在美国境内的住房;或

4. 申请人在境外没有工作。[4]

B. 出境超过1年

“如果在入籍要求的连续居住期内(提交申请前后)离境美国超过1年的,该居住期的连续性将被打断。” [5] 不过有一个例外,如果该申请人满足如下条件,无论其离境时间多长都不会打断入籍要求的连续居住期:

1. “在获得绿卡后一直身处美国境内至少长达不间断的一年”;

2. “其后,由于受雇于美国政府或美国司法部认可的研究机构,或受雇于美国公司并完全或部分从事美国公司的对外贸易,或在美国企业控股50%以上的海外分机构工作,或该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绿卡之后才开始在美国为成员国的国际组织中工作”;

3. 申请人“在上述工作开始之前 (无论其在何时离开美国境内)且在离开美国境内届满连续的1年之前提交声明(N-470表格)以证实该离境满足美国司法部的要求,属于为美国政府工作,或为该机构进行科学研究,或为了发展对外贸易或保护该美国公司在境外的资产,或者受雇于美国为成员国的国际组织,并且该申请人是在成为绿卡持有者之后才获得的该项工作。”

4. “并证明该离境期间是为了以上的目的。”[6]

“申请人的配偶和尚受申请人抚养的未婚子女在美国境外居住期间也可以获得该利益。”[7]如果申请人由于出境一年以上中断了入籍所要求的连续居住期的话,他“可以在返回美国居住达到连续4年零1天后提交入籍申请。”[8]

C.居住期中断的其他情况

如下情况也会导致居住其连续性的中断:

1. “在获得绿卡之后,在报税时填写‘外国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身份”;

2. “任何由于被驱除的离境将终止申请人的绿卡申请也当然的中断申请人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

3. “申请人在驱除程序中通过移民法官的审查最后重新获得绿卡身份的,将中断其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9]

提交申请的日期

入籍申请人“可以在要求的连续居住期届满前90天提交入籍申请。”[10]因此如果申请人希望尽快获得公民身份,她可以在入籍要求的连续居住期届满前90 天提交N-400申请。N-400 申请当前的审理时间大约为5个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 U.S.C.§ 1427(a)[2] Id. § 1430[3] Id. § 1427 (b)[4] 8 C.F.R. § 316.5 (c)(1)(i)[5] Id. § 1427 (b)[6] Id.[7] Id.[8] 8 C.F.R. § 316.5 (c)(1)(ii)[9] 8 C.F.R. § 316.5 (c)[10] 8 U.S.C. § 1445

1月7日周六硅谷、芝加哥等五城免费移民讲座,欢迎垂访

2012年1月7日周六,张哲瑞律师事务所将分别于硅谷、纽约、洛杉矶、休斯顿和芝加哥五个城市的办公室举办免费移民讲座。张哲瑞律师事务所资深的律师们将对NIW, EB-1及其他移民问题以及最新进展进行讲解。

硅谷办公室

时间: 2012年1月7日10:00am~12:00pm 太平洋时间, 星期六 主题: F-1, H-1B, L-1, NIW, EB-1 主讲人: 张哲瑞律师

地点:2225 E. Bayshore Road Suite 200   Palo Alto, CA 94303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Highway 101边上,离斯坦福等校比较近。楼下提供免费停车。

纽约办公室

时间: 2012年1月7日10:00am ~ 12:00pm 东部时间, 星期六 主题: F-1, H-1B, NIW, EB-1, PERM主讲人:周健律师

地点: 14 Penn Plaza 225 West 34th Street, Suite 1400 New York, NY 10122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纽约曼哈顿中城, 在34街上,Penn Station的附近。

休斯顿办公室

时间: 2012年1月7日10:00am~12:00pm 中部时间, 星期六 主题: H-1B, NIW, EB-1和其他移民问题主讲人: 徐忠律师

地点: 9999 Bellaire Blvd, Suite 920 Houston, TX 77036

我们的办公室在8号公路和百利大道的交口处的恒丰银行大厦九层的920房间,楼下提供免费停车。洛杉矶办公室

时间: 2012年1月7日10:00am~ 12:00pm 太平洋时间, 星期六 主题: F-1, H-1B, NIW, EB-1, PERM主讲人: 张大钦律师

地点: 70 S. Lake Ave, Suite 920Pasadena, CA 91101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Pasadena城中,离USC, UCLA和Caltech等校比较近, 楼下五楼提供免费停车。

芝加哥办公室

时间: 2012年1月7日2:00pm~4:00pm 中部时间, 星期六主题: H-1B, NIW, EB-1及其他移民问题主讲人:杨静宜律师

地点: 121 W. Wacker Drive, Suite 1260Chicago, IL 60601

我们的办公室在芝加哥市中心,在 West Wacker Drive and North LaSalle Street交口处的东南角,离各路地铁都很近 (Clark and Lake Stop)。

以上各场讲座均将以英文讲解以及英文PowerPoint幻灯片同时进行。

如果您有意参加以上讲座,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免费网上注册:http://survey.constantcontact.com/survey/a07e5fpp92jgvvk2req/start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十多位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五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硅谷、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休斯顿和奥斯汀的办公室约见面谈,具体详情,请访问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email protected].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硅谷  纽约  洛杉矶  芝加哥  休斯顿  奥斯汀 电话: 1-800-230-7040 , 713-771-8433 713-771-8433 Email: [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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