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1, 2010 | In: Uncategorized

五分钟小讲座系列:如何判定某职位为H-1B 专业职位 (Spe

自我所七月开专栏后,我每天收到很多来自MITBBS用户的咨询电话、电邮。大家关心的问题林林总总,总结一下大致以下几类:学生F-1签证转H-1B工作签证;H-1B工作签证转换雇主;一般职业移民(PERM 与EB-2);杰出人才 (EB-1A);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EB-1B); 国家利益豁免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跨国公司经理 (L-1A 或EB-1C);投资移民(EB-5);企业人事雇佣等。

在答疑过程中,很多咨询者从网络上煞费苦心收集相关信息,能提出很多有水准的问题;但更多的人是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误导,从而无所适从、徒生烦恼。我常为纠正询问人先入为主的误解而花费大量的时间。经过长时间思考,我决定开此专题,定期针对某些常见问题,深入浅出地讨论一下。我秉承的原则是不管多么深奥的法律问题,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一个潜在的客户充分理解并得到满意答复。

言归正传。近来数月,大家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便是“这个新公司不大,要给我发聘书; 但从未办过工作签证,让我自己去找律师、定职称以及工作要求。”这样一来,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陈律师,您觉得这个职称能办H-1B吗?”

首先,H-1B工作类签证只限于从事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服务的外籍人士。 移民法对专业职位的定义有些模棱两可:“专业职位既要求1)对高度专门知识的理论与实际应用,又要求2)获得特定专业的本科(或相当学历)或本科以上学位作为从事该工作的最低标准。至于到底什么工作属于专业职位,移民法有关规定中列出了的一些领域作为参照:建筑学、工程学、数学、物理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保健、教育学、商务专业、会计学、法律、神学、和艺术。移民局在实际处理H-1B工作签证申请时,对以下具体职业一般会认定为“专业职位”:

* 建筑师* 园艺设计师* 工程师(包括销售工程师)* 科研人员或教授(包括社会科学)* 图书管理员* 教师 (基础教育和大学)* 平面造型设计师* 药剂师* 医生* 牙医* 兽医* 执照律师* 统计师或精算师* 会计师或审计师* 财务分析师* 财务经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经理* 软件或系统工程师

如果新雇主提供的职位不属于上述中任何一种,你可以到最具权威的劳工部职业前景手册(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http://www.bls.gov/oco/) 的网站上去查寻与你的职位最为相近的类别。举例说明:如果你自认为未来职位最接近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那你须在“专业和相关职位“(professional and related occupations)大类下,选择“社区和社会服务职业”(community and social services occupations)的小类别,再点击“社会工作者”的链接。手册中有专门介绍该职业的专页:包括工作性质 (nature of the work)、培训和其他资格 (training and other qualifications)、就业情况、工作前景、工资收入等等方面。你主要看两个方面:“工作性质”和“培训和其他资格”。 前者提供具体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的描述,可以用来与你的新工作做比较,看看是否是同一工作;后者则是对进入该职业的最低教育、学位、和工作经验的具体要求,我们可以用来直接“鉴定”该职业是否是“专业职位”。

对于“社会工作者” 的资质要求,职业前景手册明确表示:“本科学位是从事该职业的最低要求”;另外,又指明社会学的本科学位是最常见的最低要求。这样,你可以大致判定你的职位将被移民官员认为是“专业职位”。如果手册中对本科学位的要求没有直接使用“最低”(minimum)的字眼而是用了“通常”(usually), 在移民判例中则被视为同等要求。

另以采购经理(purchasing manager)职业为例。在职业前景手册中也有这一职业的详细介绍。但是你会发现该职业并没有对在某一领域拥有本科学位的特殊要求。而且,只是“多数”(most)雇主偏爱本科学位而已,并没有出现“最低”或“通常”的字眼。这就意味着,不是每一个采购经理都会被移民局自动认可为专业职位。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官很可能根据法规的相关条款,要求雇主进一步提供证据,以证明以下三条中的任何一条(所谓“另三条”):

1) 在同行业的相似职位中该学位的要求是常见的。(The degree requirement is common to the industry in parallel positions among similar organizations.)2) 该雇主对该职位的常规要求是本科或相当于本科学位。(The employer normally requires a degree or its equivalent for the position.)3) 该职位具体职能的性质非常专业、复杂,以至所需知识通常与本科或更高学位相联系。(The nature of the specific duties is so specialized and complex that knowledge required to perform the duties is usually associated with the attainment of a baccalaureate or higher degree.)

一旦对于新工作,你无法通过职业前景手册自己作出判断的话,就需要立即向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咨询。目前大多数移民局发出的补件要求(RFE)多围绕申请的职位是否符合专业职位的“另三条”标准来取证。 如果这一关过不去,H-1B工作签证的申请往往会被拒。

撰稿人介绍:陈帆律师为艾伦尼茨-施雷德律师事务所(Alaniz & Schraeder, LLP)之执业律师及移民法律部的主要负责律师。他毕业于休斯敦大学法学院,为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他的服务领域包括移民法、劳工法、人事雇佣法(Immigration, Labor & Employment)。

事务所地址:2500 CityWest Blvd., Suite 1000,Houston, TX 77042.电话:281-833-2200传真:281-833-2240电邮:[email protected]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须注明出处。本文为撰稿人对美国相关法律的个人理解和解释,属于学术教育探讨性质,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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