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副总统”参选人林瑞雄具有美国国籍,必须在登记参选前,完成放弃,才有资格参选,亲民党“总统”参选人宋楚瑜说,美国在台协会(AIT)已经给予林瑞雄宣誓放弃美国籍的证明文件。不过,依照法律程序,应该是到第三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放弃美国国籍,宋楚瑜的说法不符合美国相关规定。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林瑞雄是否已经放弃美国国籍,正待厘清。但根据规定,放弃美国籍的程序非常严谨、繁复。为避免任何人被迫放弃国籍,美国政府规定本人至少要亲自到第三地的美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跑两趟办理,而台湾的政治人物通常选择到香港申办。所以说,台湾报导指,宋楚瑜说,美国在台协会(AIT)已经给予林瑞雄宣誓放弃美国籍的证明文件,这与现行规定有出入。

此外,放弃美国国籍必需要面谈两次,第一次面谈时,领事官会详细询问为何放弃美国籍,也会详细解释后果,然后安排第二次面谈。这使得放弃国籍一事有很大的转圜空间。也就是说,假如政治人物参选,可以先与美国使领馆安排第一次面谈,选举成功后再进行第二次面谈,坚持放弃。如果没选上,只要不进行第二次面谈,美国籍就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