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苗栗县一名男子爱看A片,竟找上自己未成年的妹妹洩欲,不到一年时间内,性侵妹妹22次得逞,苗栗地方法院以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判决书指出,男子与妹妹相差7岁,屡次观赏色情片而引起性欲,去年6月间,妹妹小学即将毕业,他于家中不顾妹妹反抗,对她性侵得逞,此后至今年4月,以每月2次频率,再对妹妹伸狼爪,共计22次。

检警调查发现,男子在2006年间,曾闯入浴室企图性侵正在洗澡的妹妹未果,后来又趁妹妹睡觉时伸手猥亵。

直到今年妹妹升上初中一年级,因迟未缴交“儿童保护及性交易防范宣导问卷”,老师关切询问后,事件才曝光。

起诉书表示,兄妹俩的父亲在外地工作,母亲也因工作忙碌疏于照护,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法官审酌男子犯案时甫成年,性观念尚未成熟,且于审理中坦承犯行,深表悔意,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后,依“刑法”第222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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