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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疗保险“渐行渐远”(图)

也许你曾听说过在美国看病贵的故事,也许你曾听说奥巴马正在搞一场声势浩大的医改,但你知道美国医院急诊室为患者提供“免费”救治服务吗?你知道美国现行的医疗卫生制度又是怎么样的呢?

医院急诊室美国医疗“避难所”

我们很多人都去过医院急诊室。在中国的急诊室里我们通常一边交纳治疗费用,一边接受急诊服务,对这种现象我们是司空见惯并习以为常的。但在美国,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对于许多无钱就医或无力购买医疗保险的人们来说,急诊室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获得医疗服务的地方。这一切都源于美国国会于1986年通过的法令《急诊医疗救治与产妇分娩法》。

该法令要求医院急诊室无条件收治任何需要急诊救护的患者,不管其国籍、法律地位或支付能力如何。杜绝因为病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没有医疗保险而被医院拒之门外或者被迫提前出院等现象。因为这个原因,急诊室成为许多美国民众的医疗“避难所”,起到一种类似医疗保障的作用。

那么,是否所有医院急诊室都必须履行这种职责呢?该法令规定,凡是加入政府联邦医疗保险的医院,均必须执行该法令。但是几乎所有的美国医院都是联邦医疗保险的客户,因此它们均要无条件地执行该法令。不过,并非所有的美国医院都设有急诊室,据统计,美国医院总数约为5800多家,但只有大约1/3的医院拥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急诊室。

医院急诊室给予患者如此优惠的政策,对无钱就医或无力购买医疗保险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件天大的好事。而且,由于该法令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症状属于急诊症状,患者可以凭自我感觉判定是否需要急诊治疗,所以人们得了大病小病均涌向急诊室,导致急诊室人满为患也就不足为奇了。

联邦医疗保险美国老人专属

在中国,不管你有无医疗保险,相同的疾病收取相同的费用,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美国,情况却大不一样,因为美国医院实施的是歧视性收费政策。对于同一种疾病,病人如果没有医疗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将是保险公司支付费用的2至4倍,甚至高达10倍。

医疗保险在美国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目前美国大约85%的民众拥有医疗保险,其中绝大多数人的医疗保险由雇主而非政府提供,政府仅针对老人、穷人、小孩等特殊人群提供医疗保险。平均来说,在3至4名拥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当中,仅有1人的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提供的。

联邦医疗保险就是美国联邦政府专门为年龄65岁以上(含65岁)的老年人和一些残疾人员提供的政府医疗保险。

美国政府为什么首先为老年人提供政府医疗保险呢?这里面涉及一个重要的保险经济学概念,即逆向选择。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失去了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因为逆向选择的原因,不愿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险。在这种市场不灵的情况下,政府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社会保障职责。

联邦医疗保险自1965年成立至今,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了。

2008年联邦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达到4500万,正是因为有了联邦医疗保险,美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才真正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的梦想。

医疗救助计划美国穷人的保障

医疗救助计划,针对的主要是低收入的人群,尤其是儿童、孕妇、老年人与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社会弱势群体。严格意义上说,医疗救助计划并非是一种医疗保险,而应该算做一种医疗保障,因为医疗救助计划的受惠者不必每月交纳保险费,在看病就医时也几乎不必交纳任何费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医疗救助计划的受益对象主要是美国公民,非美国公民通常是被排除在外的。

尽管医疗救助计划与联邦医疗保险同时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但在具体管理方面,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联邦医疗保险由联邦政府部门直接管理;而医疗救助计划则主要由各州政府部门自行管理,联邦政府部门仅负责制定一些原则性要求。因此州政府在确定具体救助标准、救助范围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甚至该计划在不同的州可能有不同的叫法。

说到贫困,那必定需要一个衡量评判的标准。美国政府用来衡量某个人贫困与否的主要依据是联邦政府制定的联邦贫困线标准。例如,对于一个三口之家,2005年的联邦贫困线标准为16090美元。除了联邦贫困线标准以外,美国还有一些其他常用的衡量贫困的标准。

医疗救助计划对解决穷人的看病就医问题确实是功不可没的,是这些人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最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