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对来自香港的华裔夫妇,涉嫌于2008年从香港将一名菲佣以旅游签证方式带来温市,于去年被警方发现该名菲佣逾期居留。温市警认为菲佣被人强迫成为「家奴」(domestic servitude),控告这对夫妇两项贩运人口的相关重罪。该对夫妇则透过电话向传媒宣称无辜,认为事件对自己的生活已经造成困扰。

温哥华市警局发言人麦吉尼斯(Jana McGuinness)表示,华裔女子禤爱玲(Oi Ling Nicole Huen,译音)以及男子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译音),涉嫌在2008年从香港带一名菲律宾女子进入加国,警方指女子被强逼成为「家奴」。该名菲律宾女子现年38岁。

麦吉尼斯指出,警方是在去年6月前往温东格兰特街(Grant St.)3100号路段处,调查另一宗不相关的事件时,发现屋内一名菲律宾女子持有过期的旅游签证,在加国非法居留。她指警方调查后相信该名菲律宾女子在这间房屋内「被迫」照顾屋主一家人,一星期工作七天,不分日夜的工作。她称该名菲佣有得到工资,但不愿说明工资的具体数目。

麦吉尼斯说,该名菲佣进入加国后,自称护照被扣下,而她也因为害怕遭到遣返,因此未有主动向当局举报。但麦吉尼斯也透露,该名菲佣在香港时,也是帮这家人工作。

警方目前已经对禤爱玲以及柯耀昆两人以一项「安排他人以非法方式进入加国」,及一项「以非法手法安排他人进入加国」等两项违反《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的罪名提出检控,两罪均列在「贩运人口」类别之下(见另稿)。两人将会于本月22日在温哥华省级法院出庭面对控罪。

麦吉尼斯认为这是非常罕见的贩运人口控罪,而且温市警还是首次因为这种「家奴」事件对疑犯提出检控。至于菲律宾女事主,目前仍在加国。

本报昨日前往位于温哥华东区的现场,发现该房屋正插牌求售,经纪的姓名则与遭警方检控的女子相同。现场採访的记者按照经纪的电话致电,自称是禤爱玲的女子不愿多说,而自称是柯耀昆的男子则承认这间房屋属于岳父岳母,和禤爱玲是夫妻,房子叫价139万元。

自称是柯耀昆的男子强调遭到检控时非常讶异,他否认有扣起任何人的护照,更想不到警方在未有参考他的说法前便将案件公开,只听对方片面之词,对他很不公平。他称自己有三个孩子要抚养,只是希望能在本地安居,他成为加拿大公民很多年了,这宗案件造成他很大困扰,将会与律师讨论是否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

柯耀昆昨日对本地报纸《24 Hrs》透露,三名子女分别是6岁、4岁及3岁。他说,当初在香港时与一名菲律宾女子有家佣合约,工作了一年。当他们搬家到加拿大时,为该名女佣担保申请为期六个月的旅游签证,「我们只需要她六个月,之后都准备送她走,但是她拒绝,她只要跟我们家一起住,这就是协议(this is the agreement)。」

他又对《24 Hrs》否认该名女子是替他们工作,「我自己都是赚时薪12.5元的工资,我怎请得起她?(How can I pay her?)」

温市警昨日早上发出的新闻稿,清楚将两名被告的姓名写出。随后却发出电邮,称案件有传媒禁令,希望传媒不要报道两人的姓名。但温市警其后发出第二封电邮,强调警方已经与检控官确认,传媒禁令仅限于菲律宾女事主的名字,不包括两名华裔被告的姓名。

上个月西温也揭发一宗类似事件,在2008年有一名21岁黑人女子,报称原本应聘到西温从事理髮工作,但抵加后被人扣下护照,无支薪在民居内帮佣。被检控的55岁僱主Mumtaz Ladha人在国外,警方事后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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