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月1日 新财年的H-1B申请热季即将来临,我们收到越来越多来自各个院校即将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询问. 许多问题仍围绕着H-1B名额空档期 (Cap-Gap) 与毕业后的实习期(OPT). 我在此汇总, 以问答方式予以详细说明.

问: 陈律师, 我在OPT 期间能失业吗?

答: 简单说须遵守90/120天的原则. 对于获得常规12个月OPT的毕业学生, 失业时间总计不能超过90天;对于取得STEM 额外17个月OPT延期的毕业学生, 失业总时间不能超过120天 (在总计29个月内).

问: 陈律师, 为避免“被失业”,我需要每周最少工作多长时间?

答: 毕业学生必须每周从事与自身专业直接相关工作不少于20小时; 如果每周工作时间不确定, 其工作时间在一个月内需达到至少80小时.

问: 陈律师, 我毕业实习的工作可以是无薪水的吗?

答: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 国际学生可以以志愿者或免费实习生身份工作. 但前提条件是不能违背任何劳工法. 另外, 该学生必须能提供从雇主那取得每周工作20个小时的证明.

问:陈律师, 我失业时间即将超过规定期限, 我该怎么办?

答:可与国际学生办公室联系, 以核实是否自己有计算失误; 如果确定失业时间即将超过规定期限, 应立刻着手准备应急措施: 例如尽快联系其他学校或专业, 合法转换其他身份(F-2, H-4, B-1 等), 或考虑离境.

问: 陈律师,如何才能取得17个月的STEM额外延期?

答: 如果所学专业是属于国土安全部所批准的STEM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专业, 即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专业, 而本人现在处于常规12个月OPT期内, 只要是为E-VERIFY (电子身份核实系统)的雇主工作或取得其聘书, 就符合申请17个月的STEM额外延期的条件.

问: 陈律师, 那如何确定我的专业属于STEM 专业?

答: 你可以在网上查询代码: http://www.ice.gov/sevis/stemlist.htmhttp://nces.ed.gov/Pubsearch/pubsinfo.asp?pubid=2002165

问: 陈律师, 我如何知道哪些雇主是E-Verify 雇主?

答: 截止到今天还没有一个官方的渠道可以查询.你可以在考虑接受新雇主offer时顺便问一下人事部. 一般而言, 企业规模越大, 其加入E-VERIFY可能性越大; 越是大专院校与科研机构, 成为E-VERIFY雇主的可能性就越大.

问: 陈律师,我现在的雇主是E-VERIFY雇主,我可以申请为期17个月的STEM 额外延期. 但如果后来我更换雇主,仍必须是E-VERIFY雇主吗?

答:是的. 若想保持额外17个月的STEM延期,雇主必须都是E-VERIFY 雇主.

问: 陈律师, 我能否在名额空档期申请OPT 17个月STEM额外延期?

答: 可以. 该国际学生须及时要求其雇主撤回已批准或正在审理的H-1B的申请,以避免在10月1日到来时身份自动转换成H-1B. 此时期申请OPT STEM额外延期须十分注意, 可咨询专业律师.

问: 陈律师, 如果我现在的OPT工卡即将过期, 申请17个月STEM额外延期的新工卡还没收到, 我能继续工作吗?

答: 可以. 根据移民法规,只要17个月STEM额外延期仍在审理期间, 该学生的工作许可将自动延期180天.

问: 陈律师, 我为期12个月的OPT工卡已过期, 而17个月STEM额外延期申请仍在审理过程中, 这一期间我能回国吗?

答: 不可以. 即便学生持有效工卡, 移民局仍建议学生在名额空档期最好不要离境旅行,以免被认为自动放弃已递交的转换H-1B身份的申请.

问: 陈律师, 既然名额空档期间学生身份可以自动延期, 是否意味着我只要在4月1日后,学生身份结束前, 及时递交有效H-1B申请,便可高枕无忧?

答:自动延期不等于完全不作为. F-1学生有义务向国际学生办公室的DSO汇报更新. 一旦SEVIS 系统没有自动更新, 显示身份延期或OPT延期, F-1学生要及时与DSO联系. 通常当移民局向CLAIMS系统输入H-1B申请信息时, 该信息会自动被输入SEVIS 系统, 自动将名额空档延期进行更新. 一旦时间不允许这一程序完成, DSO可临时使用SEVIS系统中的名额空档延期功能项做以下注明: 1) H-1B申请已经向移民局递交并接受审理; 或2) H-1B 申请已经递交, 并在等待名单上.

这项功能只有在该学生的学生身份或OPT 即将过期, 而移民局还来不及发出收据通知(receipt notice)时使用. 例如, 某国际学生的OPT在4月15即将结束, 而他的H-1B雇主在4月1日刚刚递上H-1B的申请. 很可能出现的情形是在4月15日前, 移民局来不及CLAIMS系统信息输入并发出收据. 由于SEVIS 系统对该学生在其OPT结束前无法及时获得自动更新, 即名额空档延期, 这时候就需要DSO手动更新, 系统回把有效期自动延长到6月2日. 对于OPT在6月2日结束前的学生, 通知DSO更新其在SEVIS系统中的延期状态是尤为重要的做法. 但值得注意的是, OPT在6月2日之后才结束的学生, 如果要求DSO使用该更新功能, 只会使OPT延期到6月2日,从而引发系统混乱.

撰稿人介绍:陈帆律师为艾伦尼茨-施雷德律师事务所(Alaniz & Schraeder, LLP)之执业律师及移民法律部的主要负责律师。他毕业于休斯敦大学法学院,为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他的服务领域包括移民法、劳工法、人事雇佣法 (Immigration, Labor & Employment)。

事务所地址:2500 CityWest Blvd., Suite 1000,Houston, TX 77042.电话:281-833-2200传真:281-833-2240电邮:[email protected]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须注明出处。本文为撰稿人对美国相关法律的个人理解和解释,属于学术教育探讨性质,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Resp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