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碰到一些客户在身份转换过程中需要出境。由于此时出境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特整理此文提醒各位。

比如,有的客户在我们为其递交了F1转换为H-1B,或者H-1B转换为H4申请,等待审批结果过程中,必须出境去处理一些家庭或工作事务。这种情况下,他们递交的转换身份申请是否继续有效?是否可以得到批准? 还有一些情况下,新雇主打算为一新雇员递交 H-1B转换雇主的申请,该雇员人在境外休假, 但是前一份工作的H-1B还在有效期内。新雇主是否可以为其递交转换雇主申请?

按照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规定,在等待审批结果其间,转换身份申请的申请人(H1B to H4, F1 to H4)或受益人(F1 to H1B, H4 to H1B, J1 to H1B, H1B to H1B)必须人在美国境内。如果申请递交后受益人离开了美国,那么申请人应当联络USCIS并请求在境外美国领事馆申请相关类别的签证,以使申请人或受益人能顺利返回美国境内。

以H-1B转换雇主为例。在递交H1B转换雇主时, 该受益人必须人在美国境内。合法入境是这类转换的前提条件。该H-1B申请有两层含义:1、雇主为受益人申请在美国延期逗留。2、雇主为受益人申请H-1B延期。申请延期的时间应当与受益人以H-1B身份延期逗留的时间相同。尽管雇主在递交申请时,将这两项申请合二为一,移民局仍应对此分别作出决定。如果在申请被处理过程中,该受益人因业务或个人原因必须离开美国,申请人应当请求移民局将H-1B延期申请被批准的信息告知受益人将申请签证的领事馆。受益人可以在境外申请返回美国的H-1B工作签证。

如果H-1B申请递交后,受益人在移民局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境,所递交的申请有可能产生以下结果:移民局审核了该申请,认为雇主所提供的材料证明该职位符合H-1B的要求,并批准了该H-1B申请。 但是,因为受益人不在美国境内,其延期在美国逗留的申请被视为放弃。因此,延期逗留申请被否决。此时,即使受益人现有的H-1B仍然有效,为“activate”第二个H1B, 该受益人必须在境外申请H1B签证。

因此,我们提醒需要申请转换身份的人士,申请前应确定自己是否打算出境签证,如出境签证,则应做好周密的计划。因为,在境外签证的时间难以控制,如遇背景调查更需较长时间滞留境外,这将给在美国的家人和雇主造成诸多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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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移民法变化频繁, 本版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 不代表对个案的具体处理意见. 如有具体问题, 请咨询您的律师, 或直接询问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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