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14天批准证据突出重点,EB5 移民局新公布审理要求

为美国留学生打开快速申请美国绿卡通道的 EB1A和EB5投资移民最近都有重要消息。

1. EB1A 证据准备要突出重点证据

我们律师事务所于2011 年4月1日帮助一位客户递交了 EB1A申请,并要求快速审理 (PPS)。 TSC于4月14日批准该申请,没有RFE。

该申请人是美国一所大学的 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持 H1B 5年多。 由于美国经济原因,许多研究成就和资历非常好的留学生和研究人员都长期居于博士后职位。 该申请人如果不能短期内顺利通过自我申请绿卡获得 I-140 批准,则无法继续在美国的研究工作。 所以我们律师事务所将此案列为紧急案件。

申请人发表了10篇专业论文,有66 篇引用文,1次审稿经验,其研究成果被媒体报道。

如何举证才能帮助该申请人顺利通过移民局 EB1A基本证据和最终优点判定两道关隘呢?

根据我们多年成功经验和该案特点,采取了突出重点证据的方略。

如何确定一个EB1A证据重点的所在?我们的依据是选择重点证据要判定哪一种证据可以最有效的影响移民官“最终优点判定”。

每一个申请的证据是不同的,因此,证据重点经常各异。 通过全面分析,我们认为4月14日批准案的重点证据在媒体报道。 并非所有媒体报道 都可以作为重点证据。移民官对媒体报道的判定非常严格。 有些媒体报道如果在申请中作为一项支持证据,即使不作为重点证据,不仅不能帮助EB1A顺利通过,而且还会引发 移民局补充文件的要求。 可以作为EB1A支持证据的媒体报道必须是明确关于申请人和申请人研究成就的报道。移民局认为,如果媒体报道仅仅在文章末尾的引用介绍中提及申请人的名字,该媒体报道则不属于关于申请人和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的报道。

我们在选定媒体报道作为重点证据时注重以下分析:

A: 媒体报道证据是否有直观性

直观性指证据是否有图像等直观效果。 早在1980年代,一些文化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就指出,电视文化的出现已经在人类文化史上创造出了一种 直观文化意识,即人类获得知识和信息的方法越来越多的依赖与直观图像,而不是几千年历史中的抽象文字阅读。 伴随电脑和网络的迅猛发展,直观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所以,人类文化从口传,到文字, 到图像的演进也影响到法律证据的效力。

根据对人类文化史和法律文化史的了解,我们曾经多次帮助我们的客户准备和提交具有图像性直观效果的 媒体报道证据支持 EB1A申请。 而所有经过我们认真准备的有图像直观效果的 媒体报道证据都非常成功的支持了 我们客户的 EB1A 申请, 无一例外。

B. 媒体报道证据的文字表述清晰性

运用直观和非直观媒体报道证据还必须注重文字表述性。 如果文字表述不清晰,直观媒体报道证据则不能起到支持EB1A的作用。

一些媒体报道中是有直接报道申请人研究成果文字的。有些只有 图像,没有文字。 作为律师,我们必须帮助客户使媒体报道有清晰的文字表述,帮助移民官判定该媒体报道的证据价值。

C.媒体报道在EB1A申请中的旁证作用

媒体报道出自身在EB1A申请中有直接证据作用外,也不要忘记其旁证作用。 一个成功的EB1A申请必须满足至少3项具体证据条件,然后才能过渡到最终有优点判定。 有重要影响的媒体报道在完成其自身独立证据之后,还可以对其他向有关证据起到旁证作用。 所以,我们向来不忽视媒体报道旁证作用。

4月14日批准案再次证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举证方法成功。

最近,我们报道了一些列EB1A和EB1B成功案例。 没有多少文章和成就的年轻留学生或博士后是否就无法快速申请美国绿卡呢?

非也。

2. 越来越多年轻留学生通过EB5快速申请绿卡

移民局为适应越来越多的年轻留学生,包括中学生和大学生,通过EB5投资移民快速申请绿卡的要求,已经在培训更多的 EB5审理移民官,以期加快审理速度,取得更好效果。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一个比许多其他国家投资移民复杂得多的程序。 为此, 移民局制定了冗长的EB5移民官培训手册, 分为第一和第二部分,共计520 多页。

4月14日,全美移民律师协会公布了这一移民局EB5培训手册。 该手册对投资移民的资金来源审理,赠予,抵押借贷, 售出资产,等EB5申请的大量法律问题做出审理要求解释,许多并附有大量案例假设。 预计,EB5的审理将更加规范化。

目前,中国大陆留学生年龄层降低。许多青年学子到美国上中学或大学。 这些留学生多数不能以EB1A等方式快速申请绿卡。

EB5投资移民将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之一。

如果有兴趣了解更多关于美国EB5投资移民和最近新公布的移民官审理大纲,欢迎和我们 律师事务所联系。

我们律师事务所热情欢迎有意通过自我申请获得绿卡的读者与我们联系。

我们向读者提供首次免费评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将个人履历包括获奖情况,引用文次, 有无媒体报道等Email 到: [email protected]. Or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Green Card Application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联系人信息: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 of Sun Associated with Shaub & Williams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email protected] or [email protected], or [email protected]http://www.sunlawfir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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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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