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9月初, 金博士在参加了我们事务所张哲瑞律师在他们大学举办的移民讲座之后,立即与我们进行了联系,希望能够进行EB-1(a) 类特殊技能人才的绿卡申请。

金博士拥有电子工程博士学位。当他和我们联系的时候,正在美国一家著名的公立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在博士以及博士后研究期间,金博士在电力工程的前沿方面就有独创性的发现,并应用到商业及军事等多方面。虽然金博士只有5篇发表文章能够支持申请,但这些文章都曾经为领域内的众多学者广泛引用。金博士还有两篇会议论文及两项专利,以及一些杂志的同行审议的经验来支持申请。

张哲瑞律师在回复金博士的邮件中告诉他,如果金博士能够提供6封或以上推荐信,他的EB-1(a)申请应该能够获得成功。很快,金博士委托我们事务所,申请的准备工作立即开始。

首先,金博士和他的推荐人和我们的律师一起准备了推荐信。我们确保这些推荐信都能够切实地符合EB-1(a) 申请的要求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eb-1/ea.html)。因为金博士研究的领域非常深奥,非专业人士很难理解明白,所以我们特别要保证推荐信能够清楚明白地描述其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在完成推荐信的准备之后,金博士和我们一起整理了申请所需的其他支持资料。我们的律师准备了申请信。

在申请信中,我们通过金博士在其研究领域内著名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重要学术会议上的报告、在领域内的同行审议工作、以及在学术组织中的会员资格证明了金博士的特殊技能。

我们在2007年4月30日提交了金博士的EB-1(a) 申请。虽然金博士选择了使用快速处理申请,但不幸移民局在申请提交后不久就改变政策暂停了I-140申请的所有加快处理服务,金博士的申请被拒绝,快速处理的费用也全部退回。(最近我们事务所正在努力督促移民局恢复这项服务,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premium%20service/news042908uscis.html)。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和金博士只有一起耐心等待申请的处理结果。

2007年12月4日,我们非常失望地收到了金博士申请的RFE要求补充材料证明的通知。移民官员在通知中要求金博士提供:• 更多关于金博士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的奖项,发表文章以及研究成果等• 更多关于金博士的会员资格以及作为同行审议的材料证明• 金博士在其研究领域内领先地位的证明

金博士向张哲瑞律师寻求意见,张律师建议金博士再准备几封推荐信以证明其符合EB-1(a)申请的资格。

金博士在准备RFE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并努力收集更多RFE所需的证明材料。金博士和我们的律师和工作人员一起研究补充的推荐信, 以确保推荐信能够清楚明白地描述金博士研究的重要意义—-例如,描述金博士的个人研究成就对这个领域的贡献。我们准备了三封新的独立推荐信,并更新了由金博士的导师撰写的推荐信。

金博士还提交了他在一个科学荣誉组织的会员资格证明,并且更新了发表论文以及引用情况列表。此外,金博士还提供了作为期刊审议人员的证明材料,最后,我们还提交了金博士最新的工作信息,以证明他在其领域内的研究在实践中的应用。

在金博士提交的所有补充材料的基础上,刘芳妤律师撰写了一封强有力的RFE回复信。在信中,刘律师首先再次强调了金博士的特殊才能。最重要的是,在这封信中,刘律师深度阐明了金博士研究的开创性。此外,刘律师还引用了独立推荐信中推荐人的评估来证明了金博士对其研究领域的贡献。

我们在2008年2月27日提交了金博士申请RFE的回复。2008年4月10日,金博士就收到了申请的批准通知。金博士立即通过email向张律师表示感谢。他对张律师以及我们工作团队的专业工作非常的满意,包括刘律师以及张律师的助理Linda等。金博士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还处于等待中,目前我们在共同期待他早日获得绿卡。

从金博士的申请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几条经验:首先,在申请的过程中,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非常重要。当收到RFE通知的时候,金博士难以避免的会非常失望,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积极地投入到回复的准备工作之中,Linda在和金博士合作的整个过程中,对金博士的这种积极乐观态度印象非常的深刻。

其次,金博士的案子表明,收到RFE并不代表申请就会被拒绝—-即使申请人并不能逐条对移民官提出的要求进行回复。例如,金博士的RFE要求提供他曾经获得的各种奖项信息。虽然我们没有能够对这一要求进行回复,而是对其他方面,包括论文,会员资格等进行了证明,金博士的RFE仍旧获得了批准。

最后,金博士的案子也显示移民律师经验的重要性。张律师帮助金博士设计了一个非常适合并且成功的移民策略;刘律师撰写了一封有力的回复信;Linda以及其他的助理在准备过程中为金博士提供了多方面技巧性的指导。目前,金博士离他获得绿卡的目标又跨进了非常大的一步,我们期待着他的I-485申请能很快批准。

-在EB-1申请中,律师需要向移民官员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或特殊技能。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过去的12年里,我们已经帮助数千名客户通过EB-1(a) 和 EB-1(b)申请获得了绿卡。如果你有意申请EB-1, 可以将简历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张哲瑞律师将为您做免费评估。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休斯顿 ∙ 纽约 ∙ 芝加哥 ∙ 奥斯汀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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