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关于恢复部分I-140快速处理的进一步解释

我们在6月11日曾经报导移民局将从6月16日开始恢复部分I-140申请的快速处理。但是,移民局通报说他们已经拒绝了60%的新近提出的 I-140 快速处理要求。原因是这些申请并不符合快速处理的条件。移民局规定,如果申请人的H-1B在60天内将到期,且需要批准的I-140 才能提出三年的H-1B延期申请,就可以要求快速处理。这些被拒绝的申请都是由于申请人的H-1B还有超过60天才会到期。如果要了解有关规定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我们的文章: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news/news061308I140.html

如果你想提出I-140快速处理,请仔细阅读我们上面的文章。另外,移民局最近又就这一新的政策提出了下面三方面的进一步解释:

1. NIW I-140目前没有快速处理。

2007年7月2日之前,移民局对以下类别的I-140申请提供快速处理服务:• EB-1(a)特殊技能人才; 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EB-2类除NIW外其他申请• EB-3 所有类别目前这项新的政策也仅适用于这些类别的I-140申请。NIW的I-140不适用这一新政策。NIW申请人即使符合本文所列出的条件,也不能提出快速处理的申请。2. 申请人如果想提交I-140快速处理的要求,必须在美国境内并处于H-1B身份。如果申请人由于H-1B过期,已经转换到其他身份,如H-4,或已经离开美国,则不能适用此项新的政策。

3. 如果必须处于H-1B“第六年” 的最后60天内,才可以提交I-140快速处理的要求。如果之前已经使用了每次一年的延期,而处于H-1B的第7年或第8年,则不能使用此项政策。开始有人理解“第六年” 为H-1B的最后一年,但移民局仅按字面意义严格执行,“第六年” 就是第六年。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已经在和移民局协商,要求将“第六年” 按照“最后一年” 来理解,但移民局目前还没有同意。

实际上,我们所最近一直在呼吁和推动移民局恢复I-140快速处理。我们在我们事务所的主页上(www.hooyou.com) 提供了一个联系国会议员的模板。很多读者已经通过它联系了所在地区的国会议员。但目前看来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还是移民局全面恢复I-140快速处理。请访问下面的链接继续推动移民局全面恢复I-140的快速处理: http://www.hooyou.com/Premium%20Service/news042908usc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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