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ett Wisniewski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职业移民律师)

最近,亚利桑那州签署通过的移民法案(AZ SB 1070法案)备受争议,并在媒体上引起了大规模的辩论。目前,争论主要侧重于该法案是否符合美国宪法所确定的规则和标准。该法案允许亚利桑那州警察在“有理由怀疑的情况下盘查或逮捕有理由怀疑是非法停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对法案研究后发现,根据联邦先占原则以及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的平等保护条款,此法案都是非常经不住法律挑战的。

联邦法优先

法律先占权指不同法律体系发生法律适用冲突时,某一法律拥有优先或独占适用的权力。法律先占权可以分为两类——冲突先占和领域先占。冲突先占是指在州法与联邦法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根据美国宪法第六条至高无双条款,联邦法高于或者说“优先于”州法。领域先占的意义有些不同,是指在国会明确依宪法规定制定了法律“占领的特定法律领域”时,无论州法与联邦法如何地同一, 州法都没有效力。基于以上任何一种先占规则,亚利桑那州的新法案都很容易被攻击。

虽然新法案的支持者很快称该法案仅仅是在州的基础上对既存的联邦法进行编纂,所以并不存在州法和联邦法的冲突,但此观点明显站不住脚。联邦法律限制了州以及当地部门的具体作用。特别是美国联邦法典8 USC 第1252(c) 条款明确规定,州执法官员只可以逮捕或拘留任何在美国被判处过重罪并非法停留在美国的外国人。 对于没有被判处重罪的外国人,即使是非法停留在美国,州执法官员无权仅由于非法停留在美国这一理由而拘捕该外国人。不过,联邦执法人员可依相关法律拘捕非法停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即使无重罪记录)。

这一规定明确限制了州执法人员的行动和作用,但亚利桑那州新法案极大地扩大了州执法人员的权力范围。SB 1070规定:亚利桑那州州执法人员可以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任何有理由怀疑已经触犯了法律并应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两部法律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亚利桑那州的法案允许在没有联邦法规定的重罪的前提条件下逮捕,并且只要求该人所犯的罪行能够造成驱逐出境的后果即可。而这种造成“驱逐出境”后果的犯罪行为,可以远低于重罪,如失去身份或非法居留等。因此,亚利桑那州这一法律与联邦法律是直接冲突的。 根据联邦先占权原理,亚利桑那州的新法案应被联邦移民法先占而无效。

此外,根据领域先占原则,亚利桑那州新法案也站不住脚。宪法第一条第8款已经将“制定在合众国内一致适用的归化条例”的权限赋予国会。很显然,美国开国元勋们就已经将移民以及入籍相关法律的立法权授予国会(联邦),因此亚利桑那州的新法案(州议会法律)根据领域先占理论可判定为违宪。

第14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

如果法院认为先占理论没有说服力,新法案的反对者还可以以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为理由进行抗辩。根据这一规定,各州在其范围内必须适用法律目前人人平等,不分种族、性别、性取向以及是否为外侨。如果州法存在对任何阶层或团体的歧视,就要受到最高法院的严格审查。

亚利桑那州新法案的相关规定,歧视是非常明显的。如果警务人员在“合理怀疑”某人为非法入境者时须检查其移民身份,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种族和种族相貌的歧视。因为所谓的“合理怀疑”基本上只有通过人本身的相貌、讲话的口音和方式等方法进行判断。有外国口音或者相貌比较像外国人都比没有口音的白人更容易被警方讯问。这严重影响到了所有的移民,而不是只有那些处于非法身份的外国人。鉴于这一规定的歧视性影响,最高法院可能将适用美国宪法审查中特定的“严格审查标准” 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

根据“严格审查标准”,一项受审查的州法将被认定为违宪,除非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一个“令人信服的政府的目标”而“有必要”采取该法规定的措施。这是一个非常难以满足的标准,所以大部分经受严格审查的法案最终均以失败告终。亚利桑那新法案自称该法“具有在亚利桑那州合作执行联邦移民法的令人信服的利益”。即使这一利益真的是由“令人信服的政府的目标”决定的,为取得这一目标而施行这一法案的“必须性”也是令人怀疑的。该目标已经通过对各州的执行有所限制的联邦移民法规得到了实现。其他州在没有授予警察在怀疑非法居留情况下进行任意盘查逮捕的权利的情况下都实现了目标。因此,该新法案不会被视为“必要的”,在严格审查中必将会失败。

结论

等着看该法案在法庭上接受挑战机及其结果将会是非常有意思和有意义的一件事。亚利桑那州新法案被判定为违宪并且被废除的可能非常之高,除非联邦法院决定放弃先例并改变现行的宪制性法律。然而,即使亚利桑那州新法案被宣布为违宪而无效,美国移民制度的问题依然存在。亚利桑那州新法案事件进一步证明了联邦政府应将推行全面的移民改革作为根本性解决问题的方法的重要性。如果奥巴马总统和国会仍不能解决棘手的移民问题,那么很多州,将像亚利桑那州一样,很可能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通过违宪性立法来解决了。根本的解决的办法在联邦一级,因此希望华盛顿的领导们能够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全面的移民改革法案。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十多位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四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硅谷、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休斯顿和奥斯汀的办公室约见面谈,具体详情,请访问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email protected].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硅谷  纽约  洛杉矶  芝加哥  休斯顿  奥斯汀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hooyou.com

Resp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