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实施之前还应递交RIR或传统LC吗?

近期由于离PERM开始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很多外籍劳工对于自己劳工证的申请犹豫不定,大量的信息让很多人产生疑惑。为了能够让大家清楚现在劳工证的审理环境,我们所的律师作了大量工作。在参加了劳工部芝加哥全国案件处理中心关于PERM的例行会议后,我也亲自与亚特兰大的全国案件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电话联系,希望能明确一些关于在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3月28日PERM开始实施前劳工证申请案件的去向问题。

1. 今年1月1日起至PERM开始实施前递交的劳工证将由哪个中心处理尚未确定。

根据劳工部2004年9月29日公布的备忘录,从今年1月1日起至PERM开始实施前所递交新的RIR和传统劳工证的申请案件都将由州劳工部登记注册时间后,转送到在芝加哥和亚特兰大新设立的全国劳工证案件处理中心。而不是送到积案处理中心。关于这个备忘录,我曾用图解为大家做过详细分析,详情请看http://imm.mitbbs.com/cgi-bin/BBScon?hooyou/M.1099325975.A=2 (关于该备忘录我们提供了原文的DOC文件供大家参考 http://www.hooyou.com/DOL09292004Memo.doc )。由于PERM在12月27日正式获得审定,将在2005年3月28日开始实施,究竟这个在PERM最后批准之前公布的备忘录还继续有效,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目前我们从亚特兰大全国劳工部处理中心和州劳工部电话询问获得的消息口径不一。亚特兰大中心部分官员认为备忘录仍然有效,而有些州劳工部却认为所有在3月28日之前递交的劳工证案件都将被送到积案处理中心。甚至于加州劳工部有可能决定在2005年2月中旬将不再接受劳工证的申请。

2. 在PERM开始实施前递交RIR或LC的重大意义。

在PERM实施之前,所有的劳工证申请都将按照原有的劳工证审理程序审理,这样使得在PERM开始之前所递交的劳工证案件不需要按照PERM的要求递交申请,仍然按照传统的劳工证方法申请。根据PERM新规定,对于已经受雇人员的替代性经验要求非常严格,可能使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申请PERM的要求。因此,对于不一定符合PERM的人,及早递交RIR或传统劳工证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另外,H-1B身份将到第五年底的申请人,在PERM之前使用原劳工证审理方法申请劳工证,将可以得到H-1B身份的延期。

基于以上考虑,准备申请劳工证的广大外籍劳工,应该尽快与劳工证办理的资深律师取得联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加以应变。如果条件难符合PERM要求,则要抓紧现在这一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递交LC或RIR的申请,这样就可以赶上PERM开始实施前,按原劳工证审理方法审理的最后一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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