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义)垄断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竹笋收购市场的“笋霸”王胜等21人涉黑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后,7月8日,该市第四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以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赌博罪等 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黑老大”王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85万元;同案被告人陈树红、李继江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死缓;其余18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王胜在武隆开发廊、茶馆期间,认识了陈树红、李继江等人,并结为“干亲家”。2001年,王胜又认识了王永华,并从王永华的建筑公司多次承接工程项目,以此壮大其经济实力。王永华也利用王胜的组织及成员,为其工程施工提供“保护”,形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的相互依托关系。后来,王胜又将十多人发展为组织成员。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被多数组织成员认可的“规矩”。他们通过串通投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敲诈勒索、放高利贷以及非法控制一定区域经营市场等违法犯罪手段,树立强势地位,壮大该组织的经济实力。从2003年到案发,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一度垄断武隆县仙女山竹笋收购市场,并在该县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犯罪多达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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