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您好,我是彭博新闻社的记者。刚才您说全国人大是立法为民,我本人做过一些调查,发现有38 名全国人大代表都是亿万富翁,要比美国国会最富有的议员还要富有,当然我知道这可能是体现了中国在经济领域的成功,我也知道邓小平曾经说过“致富光荣”,但是有这么多富翁是不是太光荣了一些?

我想问全国人大在解决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方面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在新的五年规划以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会不会提出一些具体的举措?

[李肇星]:谢谢你,我也感到钦佩,你做了那么多调查研究,我没有做过,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说的38名亿万富翁代表的情况是否真是如此。但是我知道,我们的国家确实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国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所明确规定的。宪法第三条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李肇星]:我们的目标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全国人民逐步都过上小康生活。现在我们确实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城乡差别、存在着贫富差距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党和政府提出一定要依法治国,逐步实现这样一个伟大的目标。

李肇星: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任何时候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我们不立;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要及时制定。对于外国经验,我们既要借鉴,又不能照搬。还要注意把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能够通过其他调整手段解决的,就没有必要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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