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公司是靠猪发财的,终被猪击倒。管部门独力监督全食物链安全,并逐步推及其余供港食品。 可惜内地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由于港澳地区总体需求不大,加上各方不计成本,搞现代化集约生产,结合当地有着相对完备的法治背景和监管体系,强强联手,方保万无一失,但放在内地,这样的成功却难以复制。 首先,我们生产模式相对落后,散养的个体农户遍地,与西方现代化集约养殖模式大相径庭,难以形成统一的质量保证体系,源头监管难度极大,如遇收购商户利益熏心,与养殖户沆瀣一气,往往会形成一头问题猪击垮整个市场的惨剧。 这些年,为了保障公众餐桌安全,中国的立法取得重大进展,《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更是帮助监管步入依法行政的快车道。这些年,中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食品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但由于生产方式和监管体制的双重滞后,导致食品安全的隐患未获根本消弭。 尽管法规不断完善,但责任主体却是政府,而参与的部门众多,交叉管理严重,有利益时往往出来争功,出了问题则互相推诿,且对官员问责远不如法办违法企业那么畅快淋漓。 同时,中央部门在履职时还会遇到个别地方政府强大阻力——例如双汇就是地方支柱企业、利税大户,政企构建牢固利益链条,以至经常出现以公众健康为筹码对抗法规和监管的现象。一个恶果是:没有危及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爆发,很多食品安全事故都未认真追究。 加上相关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偏低,比如《食品安全法》规定假一赔十,几乎是对安全事故制造者的公开放纵。 这些深彻原因导致了三鹿受到严惩后,诸如地沟油、毒大米、毒馒头、毒龙虾、瘦肉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事件频发,成为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甚

人世间的杯具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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