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召站偷拍性爱光碟逼下海 卖春女星险些跳楼(多图)

警方昨破获一个以偷拍性爱光碟勒赎小姐的应召站。图为一名落网应召女。吕仁钦摄

应召站偷拍性爱光碟逼下海 卖春女星险些跳楼(多图)

应召站负责人张鸿涛自称「应召界校长」,近二十年来嫖客人数超过三万人、应召女数千人。吕仁钦摄

应召站偷拍性爱光碟逼下海 卖春女星险些跳楼(多图)

偷拍控制应召女示意图 2.应召女子欲自立门户,张鸿涛就派人「放蛇」进行性交易,并偷拍性爱光碟,藉此勒索、控制应召女。

真是吃人不吐骨!警方昨破获一个高价应召集团,该集团在面试来应徵的女子时,不但要求脱衣验身、表演自慰等不堪动作,集团主嫌甚至亲自上阵试车(性服务测试);更恶劣的是,面试全程以针孔偷拍,应召女未来若想脱离苦海,主嫌即出示光碟要胁。此外,应召女若欲逃避剥削、自立门户,该集团就找人假扮嫖客,偷录性爱光碟勒赎,一名二线女星被逼得差点跳楼轻生。

警方调查,应召站负责人张鸿涛(48 岁,绰号「小蒋」)自称「应召界校长」,十多年前与同居女友陈纪如(39岁)成立「万元卖春应召站」,其「恩客档桉」累计逾3万人,在他旗下待过的二线女模、女星、素人等应召女,多年来累计数千人,每次性交易1万到10万元,也有人高达20万元。

主嫌狠捞上亿元

张嫌以恶质手段压榨应召女,不法所得超过1亿元。警方昨讯后将张嫌等15名嫌犯依组织犯罪、强盗、妨害自由、恐吓取财、妨害祕密等罪嫌送办。

应召站偷拍性爱光碟逼下海 卖春女星险些跳楼(多图)

警方表示,日前接获一名近30岁的本土剧二线女星报桉,指她在张嫌应召站卖淫半年,饭局价8000元、陪睡1万5000元,近来张嫌发现她蒐集客户资料欲自立门户,竟找小弟佯装嫖客上门,过程中要求她摆出极尽撩人、猥亵的姿势,还全程以针孔偷拍性交易过程,事后以此要胁她赔偿160万元,女星付钱后仍逃不出张嫌魔爪,逼得她站在住处顶楼欲跳楼,张嫌还透过电话嘲讽:「妳赶快跳,跳了再通知我!」

刑事局侦二队前晚兵分多路,前往新北市等4县市搜索,查扣应召站「鸡房」成员、饭局经纪人、应召女共15人,并在张嫌电脑内发现数百笔应召女面试与性爱偷拍光碟。

严选瓜子脸巨乳

警方调查指出,张嫌旗下应召女几乎都是「肤白、瓜子脸、巨乳」。张嫌为了挑选应召女,在报纸大肆刊登广告招揽面试,约定见面后就带到装有针孔摄影机的工作室,要对方脱光衣服验身,若身上有刺青、妊娠纹、疤痕,或乳头过黑、乳晕太大,一律不录取。

另外,张嫌也刻意强调该集团行情较其他应召站高,要应徵者把握机会,因此应徵女脱衣后,也努力搔首弄姿展现身材,过程中,张嫌甚至要她们摆出自慰模拟挑逗客人的姿势,有些应徵者甚至被游说「直接试车」,和张嫌或旗下小弟上床验证床功,但全程都被3个以上针孔摄影机偷拍。

假星探诱骗美女

警方指出,张嫌为找到条件好的应召女,也要求女友陈纪如谎称是星探,在网路、展场,寻找身材高、面貌姣好的年轻女子,吹嘘有演艺圈的朋友,游说抱着星梦的女子签约,并资助整形费,诱骗对方签下本票后,再强逼下海卖淫还债。据了解,张嫌旗下不乏有外形神似隋棠、王心凌等艺人的明星脸应召女。

警方调查,因张嫌旗下应召女都不知道应徵时就被偷拍,因此等到倦勤欲退出时,张嫌即出示光碟威胁,她们迫于无奈,只好继续接客,有些想脱离集团的应召女,也会被囚禁在旅馆限制行动。如果私下接客,张嫌获知后,会强行扣下对方手机,追查交易纪录并逼迫将所得交出。

可扮祕书陪开会

张嫌应召集团推出二线女星、饭局妹、精品专柜柜姐等卖淫噱头,也针对中国、新加坡人士推出3天2夜陪游团性服务,应召女扮成祕书陪出游、参加会议,每次要价20万元,应召女实得8万元;除二线女星,检警监听也发现有知名游戏代言人涉入卖淫丑闻。警方不愿证实嫖客身分,据了解,多家上市晶圆厂高阶干部常召张嫌旗下的饭局妹助兴。

律师廖芳萱表示,张嫌主持应召站多年,偷拍应召女予以控制又勒索、囚禁女子剥夺行动自由,并扣留手机等行为,分别触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妨害祕密、恐吓取财、妨害自由及强盗等罪嫌,数罪併罚下,恐将面临30年以下徒刑。

小姐行情表

◎吃饭跑趴/饭局妹、跑趴妹 3000元~8000元

◎陪睡性服务/

祕书、素人、女大学生 1万元~3万元

无名气女模、女星 3万元~5万元

小有名气女模、女星 10万元~20万元

◎陪出国旅游/ 女模、女星 20万元以上

◎严选条件/身材高匀称、皮肤白皙、身上无疤及刺青、胸型水滴状、乳晕为粉红色及大小适中

资料来源:刑事局

应召站成员所涉刑责

◎嫌犯张鸿涛伙同女友成立应召站。/首脑张嫌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亿元以下罚金。

◎面试卖淫女时,要求对方脱衣检查,以针孔偷拍。/涉触犯《刑法》妨害祕密罪,可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万元以下罚金。

◎卖淫女想自立门户,被设局偷拍性爱光碟,事后遭恐吓勒索。/涉触犯《刑法》恐吓取财罪,面临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卖淫女想自立门户,遭囚禁旅馆,限制行动。/涉触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可处5年以下徒刑。

◎获知卖淫女私下接客,胁迫强行扣下对方手机,追查其交易纪录。/涉触犯《刑法》强盗罪,可处5年以上徒刑。

资料来源:刑事局、律师廖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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