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新人去年元月办婚宴,礼车开到新娘家,新娘还穿著牛仔裤告知「不嫁了!」新郎傻眼,请警员苦劝新娘上车无效,婚事告吹,新郎求偿一百四十一万元,高雄地方法院判赔九万元。

拒婚的新娘说,婚前双方为了归宁请客人数闹翻,徐姓男友讲话伤了她,她才决定不嫁了。徐在婚事告吹不久,又交女友,旋即结婚,法官认为他并没有精神损失,判决新娘只需赔婚纱等费用共九万元。

判决指出,住台南的徐姓男子与女友交往年余,前年十二月订婚,去年元月结婚,婚前除拍有婚纱照,并订妥礼车及新娘秘书等,男方也广发喜帖,席开卅二桌。

结婚当天,新郎与媒人搭乘礼车到高雄市新娘家迎娶时,新娘穿著家居服及牛仔裤,完全没化妆,向新郎的父母表示「不嫁了!」媒人频劝「没关系先上车,到台南再补妆」,新娘不为所动。司机表示不能再拖,向警方报案。

警员到场劝新娘上车,折腾近两个小时,未能改变新娘心意。女方并将婚纱、结婚礼俗中的红烛、香菸等退给男方,双方不欢而散,徐姓男子愤而提告求偿。

新娘出庭表示,取婚纱时,徐对她父亲说,归宁时男方只有六人出席,双方为此争吵,徐竟扬言「想清楚再决定是否嫁给我」。她彻夜难眠,决定不嫁。徐说他是一时心急,没有恶意,且他说的是「六桌」,不是「六人」。

法官认为,究竟是六人还是六桌,无从查证;但徐要新娘「想清楚」,确实伤了新娘的心。审酌女方也有支付礼盒等费用,且当天照常出菜开席,只是少了男女主角,用餐的多是男方亲友,判决新娘只需赔偿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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