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70年代美国流行日光浴和“棕褐色皮肤”很少有人在意日晒致癌,现在美国市场上的防晒霜情形混乱,FDA新规出台认为只有可抵挡UVB和UVA两种紫外线辐射的才可授予“广谱防护”称号,也禁止商家擅自打上“防汗”、“防水”,而应注明耐水的时间。

皮肤癌患者增多 美FDA新规禁止商家宣称“防水防汗”(图)

诸如“防晒”、“防水”和“防汗”等字眼在防晒产品上的使用将会更为严格。

经过长达33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为FDA)于本周二公布了针对“防晒品”的新法规,用以理清目前美国国内混乱不堪的防晒霜市场。在新的法规下,只有当防晒产品能针对阳光切实起到最佳防护效果时,才可以宣称该产品具有“防晒”功能。

防晒霜需同时抵抗UVB和UVA两种辐射

FDA表示,防晒霜要必须能够抵挡两种太阳紫外线的辐射——UVB和UVA,这样才能获得FDA授予的“广谱防护”称号。UVB和UVA是波长不同的两种紫外线,其中UVB会引起皮肤灼伤,UVA可以进入人体肌肤深层,造成皮肤起皱,这两种紫外线都会有可能造成癌症。

禁止商家使用“防水”、“防汗”标签

据了解,新规则的有效期为一年,这期间将禁止防晒品制造商给自己的产品打上“防水”和“防汗”的标签,因为这样的宣传方法本来就是错误的。相反,他们可以宣称自己产品有多长时间的耐水性能,具体的数字要根据实际测试结果而定。而只有当防晒霜的防晒系数(SPF)等于或大于15时,才可以宣称该产品拥有防止晒伤、降低皮肤癌和初期皮肤老化症状发病率的作用。

这些法规自1978年起就开始被各方论证,当时大部分电台和海滩正在大肆鼓吹“阳光浴” 和“棕褐色皮肤”的迷人之处,而很少有人提及“防晒”的概念。联邦监管机构表示,他们目前尚未决定是否叫停各个制造商在防晒系数方面的数值比拼,目前已经有制造商推出了防晒系数为70、80甚至是100的产品,实际上这些产品的真实防晒系数可能连50都达不到。

美国皮肤癌患者增多,新规将改变防晒霜市场

皮肤科医生们对FDA的“防晒品新规”表示欢迎。“现在我们放心地可以向患者们推荐防晒霜了”,底特律亨利·福特医院(Henry Ford Hospital)皮肤科主任、美国皮肤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发言人亨利·利马医生说道。

由于美国国内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正日趋严重,皮肤癌患者也在日益增多,所以美国的防晒产品市场近些年一直处于迅猛增长的阶段,而“防晒品新规”的出台将会改变这个高达6.8亿美元的市场。

目前,每年美国有超过200万的患者在和两种常见的皮肤癌做斗争——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有超过6.8万名患者被诊断出“黑色素超标”(这是个非常致命的症状),虽然防晒霜并不能阻止基底细胞癌的病发,但至少它们可以延缓基底细胞癌的病发时间,同时对于鳞状细胞癌和黑色素瘤有比较明显的预防作用。

FDA为何修改防晒霜规定?

“新规”的最终执行政策与FDA在2007年提出的对UVA防护级别进行星级划分的措施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当年的那套星级系统下,首先用防晒系统来衡量UVB防护能力,然后再用防晒星级(从一星级到四星级)来衡量UBA防护能力。FDA随后收到了针对该项提议的3000多条评论,许多人认为用这种把 UVB和UVA区别开来的做法将会使消费者在选择防晒品时更加不知所措,于是FDA放弃了UVA星级划分系统,取而代之的是,FDA告知制造商们,如果他们想得到“广谱防护”的称号,其产品必须能够抵御一定比例的UVB和UVA的辐射。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理解一些”,FDA的药物中心主任珍妮特·伍德科克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制造商们要做的就是选择一个防晒系数,然后保证产品的‘广谱防护’功能”。如果防晒产品无法抵御一定比例的UVB和UVA的辐射,或者防晒系数在2与14之间,就必须在产品上加上警示语,标明该产品并不能预防皮肤癌或早期的皮肤老化症状,而新规则将会对产品在UVA防护方面的测试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有专家认为SPF50+系数的防晒霜无益处

FDA曾建议制造商们防晒产品的防晒系数最好不要高于50,但这仅仅是一项建议而已,并没有成为一项规定,目前FDA还在对此征求更多的意见,不过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关注这种现象,并正在了解人们是否可以从防晒系数高于50的产品中受益。“目前我们还没有得到任何证据,可以表明防晒系数高于50会给人们带来任何益处”,伍德科克医生说。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皮肤学教授、皮肤癌基金会光生物学委员会主席沃里克·莫里森医生表示,他对于FDA没有禁止防晒系数高于50的产品流入市场感到失望,因为在防晒产品的防晒系数达到50之后,再添加过多的防晒成份实际上对于人体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只会增加产品的刺激性。

FDA将重新检测之前批准的17种防晒产品

FDA还宣布,他们将对之前已经批准在美国境内使用的17种防晒剂进行重新检测,无论这些防晒剂是否有不安全使用记录,而本周二的新规发布将不会对新防晒剂的审批产生任何积极影响。目前欧洲地区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有28种,日本则有40种,同时还有一些业内人士抱怨说,世界上最好的防晒剂到如今还没有出现在美国境内。一些消费者和环保组织认为,应该对防晒霜的成分进行全面而仔细地研究,看看它们是否会通过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从而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不过伍德科克医生认为,通过 FDA所进行的检测,目前还不必担心此类问题。

FDA还要求制造商们为其提供更多的关于防晒喷剂的信息,以保证消费者都能获得足量的防晒产品,同时要对使用防晒喷剂是否会被人吸入等问题进行探讨,“有一种情况是必须要考虑的,当一个小孩拿着防晒喷雾瓶对着自己脸喷洒时,他们会不会吸入这些喷剂,我们很有必要研究一下这种产品的安全性”,伍德科克医生说道。

此外,“防晒品新规”并没有针对目前防晒乳液所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处理,如消费者反映所购买的防晒乳液产品总是出现不足量的现象。新规的有效期为一年,而年销售额低于2.5万美元的制造商则需要在两年时间里遵守该法规。

罗得岛州民主党参议员杰克·里德肯定了“防晒品新规”的重要性,他曾建议美国政府针对FDA在2007年提出的防晒品提议进行立法。“FDA为了这些法规已经付出了多年的努力,如今能够将其变成现实,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里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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